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邻羟基苯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2021-06-0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邻羟基苯腈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新型高科技民营企业,位于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濮台路北,主要从事bing烯醛及其下游产品(农、医药中间体)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企业拟投资3.2亿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000吨邻羟基苯腈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生产车间、烘干包装车间、原料罐区以及配套设施。项目已在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3-410926-04-01-707970)。本项目符合guo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范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审查意见及准入要求,符合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可观,其建设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

  (1)废气:主要包括工艺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含尘废气以及污水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氨、非甲烷总烃、HCl、H2S;

  (2)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精馏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

  (3)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MVR浓缩污盐、污水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

  (4)噪声:各类泵、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设备。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二甲醚(以非甲烷总烃计),并含少量的氨,经管道收集排入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甲醇、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氨转化成氮氧化物满足《制药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限值要求;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氯化氢,经两级碱喷淋吸收后高空排放,HCl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烘干包装尾气经布袋除尘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制药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恶臭依托现有“两级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氨和硫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工艺废气经相应治理措施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压滤废水属高盐废水,经MVR蒸发浓缩析出氯化钠结晶盐,污冷凝水和其他废水经管道依托现有2-氯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清净下水混合后经总排口排放,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以及污水厂收水水质要求,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濮王污水处理厂。


  3、固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后,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MVR析出的氯化钠结晶盐经危废鉴别后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huuz2btOxuGVyhaG3BCjw  

提取码:m33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IxOeAhGcH0M-RRx1XgN_A   提取码:xn0w。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5346328133;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371-67712661;邮箱:hlytyh@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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